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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描述

  • 在一個家庭中,房產是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。如果男方在外借債,不得已必須變賣房產來還債,妻子有權索回屬于自己的那一半房產嗎?也就是說:債,是男方欠的,女方不知情,也沒有參與任何的借債過程。所以,還債只是男方的義務,只要女方不同意,不能把屬于女方的那一半房產也強行用于還債。我的理解正確嗎?

  • 若屬于男方的個人債務,則應當由男方的個人財產償還,不能用女方的財產償還債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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